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检测项目
3、采购方式:招标
4、预算金额:400000元/两年
最高限价:400000元/两年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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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检测项目
400000元/两年
400000元/两年
5、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5.1采购范围:对医院非特种设备以外的医疗设备提供计量检测校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标内设备的名称、数量、简务要求。)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期限:2年。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在合同期内服务标准达到医院要求,将合同延期至下一年;如在合同期内服务标准未达到医院要求,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标准:按时完成医院计量类非强检设备的检测校准工作,协助完成医院强检设备的申报及检测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即CNAS证书)和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
3.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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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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