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分行代理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分行代理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辽宁分行代理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完成我行各级区划对 应辽宁省各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电子凭证库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实施服务上线工作,完成 财政一体化系统与银行柜面系统的测试联调工作系统上线后的升级、维护工作。具体详见 第四章“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3年;
服务范围电子凭证库系统实施服务、电子印章系统实施服务、代理财政业务测试联调 服务。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拦标价:1、部署实施与测试联调技术服务:对应单个行政区划,针对代理财政业务各项功能逐项报价。总控制价:869.34万元;分项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不得超过总控制价及分项报价。
2.运维服务:按运行维护费占实施联调费的百分比进行报价,上限为1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辽宁分行代理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 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6时00分;
五、项目说明会
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8日9:30整;
六、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4年11月27日1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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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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