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下井连廊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SXKQ-202403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富县
一、招标条件
本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下井连廊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矿井建设进度需要,井下拟修建一座下井连廊连接主井口至浴室灯房联建楼, 建筑面积714平方米,框架结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下井连廊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下井连廊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 业执照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2.具 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 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 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至今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附合 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注:新公司除外;4.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2023,每年度一份)(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年限提供);5.投标人 须提供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 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信息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查询截图;6.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 网企业库”可查询;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1) 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2)授权委托人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详见附件2)及本人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 5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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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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