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锅炉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ZCZB-GK-202411045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锅炉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锅炉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锅炉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锅炉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 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 企业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含修理类)B级及以上资质
(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完整的审计报 告和财务报表)或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
(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 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中 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或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文件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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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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