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狮子庙镇人民政府栾川县狮子庙镇罗村北川河水库征迁安置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栾川县狮子庙镇人民政府栾川县狮子庙镇罗村北川河水库征迁安置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701.5300万元,招标人为栾川县狮子庙 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栾川县狮子庙镇罗村北川河水库征迁安置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栾川县狮子庙镇罗村北川河水库征迁安置项目,该项目总占地约 5069.14平方米(合7.6亩),一标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规划建设安置住宅楼3栋,建 筑面积8562平方米;2、配套建设安置区绿化、亮化及供排水设施;二标段建设内容主要包
括:建设滨河道路659米,5米宽,配套路灯绿化,架设桥梁一座,跨度48米。(具体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一标段:210日历天;
二标段: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一标段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二标段: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安全目标:一标段:杜绝重伤、死亡事故二标段: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 标生产。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 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 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资质条件: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 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 程)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注册单位 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3.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3.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3.3.5其他要求:/。
3.4本次招标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区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九章)。 二标段: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需附以上证件的原件 扫描件或照片)。
3.2、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 建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需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
3.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 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2021 年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为D级(黑名单)且处于“黑名单”有效期内的 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 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26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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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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