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实验中学阶梯教室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长春市实验中学
详见内容
长春市实验中学阶梯教室维修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实验中学阶梯教室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SLC2024-025;
2、项目名称:长春市实验中学阶梯教室维修改造工程;
3、预算金额:881274.00元;
4、最高限价:881274.00元;
5、采购需求(建设内容):阶梯教室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6、建设地点:长春市实验中学校园内;
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吉林省住建厅及长春市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的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2)其他省(市)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是否有效,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其他要求:(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
3、方式: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面件并写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至邮箱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0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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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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