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银都颐养中心项目一期一批次工程养护楼室内装修项目招标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永兴县银都颐养中心项目一期一批次工程养护楼室内装修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永发改备[2021]245号、永发改招核[2024]15号,建设单位为永兴银都恒达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1617.76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永兴县银都颐养中心项目一期一批次工程养护楼室内装修项目;
1.2.2建设地点:永兴县便江街道;
1.2.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永兴县便江街道永兴大道与龙溪大道交汇处南部地块,占地面积3491.68m2,建筑面积12695.32m2。本次一期一批次工程为2#栋室内改造装修,项目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实施内容包括室内装修改造和现场布置,同步实施其他辅助用房、水暖电和消防改造。;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工期要求:120(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5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1.6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80号令执行。
1.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5289007.07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3467596.26元,施工图设计费350487.90元,预备费1470922.91元)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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