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虎邱智慧应急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广西新虎邱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新虎邱智慧应急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2212-450102-04-01-847027号进行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新虎邱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004乡道南30米
建设规模:园区总规划用地面积666349.73m2(合约999.52亩),其中一期规划333042.50m2 (合约499.56亩),二期(预留)规划333307.23m2 ( 合约499.96亩)。一期总建筑面积395066.25m2,分为智慧应急产品展示区、智慧应急物资交易区、智慧应急物资储备区三大功能区,二期为预留智慧应急产业融合区,通过构建“一园四区”的空间布局,打造广西新虎邱智慧应急产业园。1.智慧应急产品展示区,用地面积66698.65m2 (合约100.05亩),建筑面积127191.60m2, 新建智慧应急管理中心82641.60m2、 智慧应急产品展示馆44550.00m2。2.智慧应急物资交易区,用地面积199820.72m2 (合约299.73亩),建筑面积195044.40m2,新建数据中心6424.20m2、结算中心6424.20m2,人才公寓15696.00m2、食堂4500.00m2、交易馆162000.00m2。3. 智慧应急物资储备区,用地面积66523.13m2 (合约99.78亩),建筑面积72830.25m2, 新建应急物资调度中心8030.25m2、应急物资储备库6480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还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设备购置及室外配套地坪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生态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206865.66万元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分2期建设,一期建设智慧应急产品展示馆、智慧应急物资交易区、智慧应急物资储备区,二期为预留智慧应急产业融合区。
2.2招标范围:依据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等,包括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要求(含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建设规模,开展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调试、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包括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变更、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及参加工程验收等。(2)采购:包括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甲供材料除外。(3)施工: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协助业主完成本工程所有报批报建(消防、质监、安监、竣工备案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3标段划分:单分标
2.4公开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 年11月21日至 2024 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南宁市。
4.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的需提供全部联合体成员营业及资质证书)前往指定地点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递交方式: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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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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