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美丽县城”建设PPP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及财务审计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详见内容
贡山县“美丽县城”建设PPP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及财务审计招标
项目概况
贡山县“美丽县城”建设PPP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及财务审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昆明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HZX-202411KM0385
2.项目名称:贡山县“美丽县城”建设PPP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及财务审计
3.预算金额(万元):170.00
4.最高限价(万元):170.00
5.项目需求:本项目为贡山县“美丽县城”建设PPP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及财务审计,招标内容如下: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及财务审核及相关服务内容,并向招标人出具满足审核服务标准的审核报告以及审核资料存档备案,若有需要应配合委托人完成政府审核,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接到招标人开始服务工作的通知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核结束之日为止。
7.服务地点: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地点。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仅接受造价咨询类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造价咨询类公司,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②提供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声明书)。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审计咨询业务能力(提供承诺)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分支机构和总公司或总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一经查实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获取招标文件,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招标文件出售登记表。
3.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请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1条),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详见2条)填写、扫描并与招标文件获取费用支付凭证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并将报名资料原件寄送至昆明市。
4.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3条),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详见2条)至昆明市进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7日14点30分,地点为泸水市。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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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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