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河左岸化粪池及管网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洛阳市河渠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伊河左岸化粪池及管网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DN-2024-1126号
2、项目名称:伊河左岸化粪池及管网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17668.72元
最高限价:117668.72元
5、采购需求:
5.1工程概况:随着洛阳旅游热度增加,游客数量激增,伊河唐韵段左岸公厕使用人群超出设计值,导致化粪池、管道不堪重负,经常发生污水外溢,游客投诉量较多,急需改造。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化粪池、下水管网及污水井改造等项目,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5.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3建设地点:洛阳市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工期:6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5.7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5.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
3.方式:现场报名(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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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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