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日照街道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办事处
一、采 购 人: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港区日照街道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YHTSZB2024-11-02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名 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
东港区日照街道城区建筑垃圾综合整治项目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站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8万元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泰安市。
3.方式:报名购买,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3.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2营业执照原件。
3.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本次采购不提供邮购服务)。
五、递交文件时间及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1.时间:2024年12月03日14时00分至2024年12月03日14时30分。
2.地点:日照市
接收响应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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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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