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城北区块有机更新一期ZX-10-05-34地块(暂定名)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招标(非政府采购)
受金华市绿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金华市婺城区城北区块有机更新一期ZX-10-05-34地块(暂定名)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城北区块有机更新一期ZX-10-05-34地块(暂定名)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JTCG-2024-025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5.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招标需求 供货期
1 金华市婺城区城北区块有机更新一期ZX-10-05-34地块(暂定名)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0 台 427.39 万元 详见本文件第二章 根据施工实际进度要求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代理商;
4.电梯制造商投标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制造商若已更换新证书的,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文件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规定,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 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书,且制造商投标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制造商若已更换新证书的,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文件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规定,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 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应在报名时明确;②如果属于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同时提供各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代理商,联合体成员为具有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支付宝账号:15227330908,备注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
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期内的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
2、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3、4条的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QQ邮箱号码、单位传真号码);
4、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16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以现场递交方式交至金华市。
地址:金华市;
注:投标人现场递交标书并加入钉钉群后离开开标现场,后续开标程序将在钉钉直播。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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