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某部文化建设招标
南充某部文化建设项目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南充某部文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PNCC-G3027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需求:主要内容包括制作单位大门处造型雕塑、库区展示牌、库区灯箱、货架垛位牌、库房标语等进行改造(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本项目为1个包。具体内容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二)预算金额:138445.30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针对本项目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单位人员。
(四)供应商其他的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3.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军队采购的相关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本项目资格审查截止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范围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资格审查:
供应商资格由谈判小组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满足“特殊情形处理规定”1条出现情形的除外。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谈判文件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0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八、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地点
(一)现场获取。供应商于有效的报名时间内在南充市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注明供应商名称、被介绍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收件邮箱、具体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报名时间等内容)、授权代表身份证(见附件、验原件、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项目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此表可提前准备也可现场填写);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见附件,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6.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原件;
7.供应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原件。
(二)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招标事宜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请于获取谈判文件截止之日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三)代理机构已对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以信函、电子邮件、短信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南充市领取)。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九、递交文件时间、地点以及谈判时间、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30(北京时间)
(二)谈判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30(北京时间)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南充市
(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00至2024年12月03日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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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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