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碳酸氢钠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碳酸氢钠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元氏县马村镇营里村东,设计垃圾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项目总占地约100亩,现有碳酸氢钠储存罐100m3;
??2.2招标范围:工业碳酸氢钠,半年预估用量:900吨。最终以招标人实际用量结算为准,具体采购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货,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批次进行送货; 2.4交货地点: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园区内;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是所投碳酸氢钠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就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在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不少于100吨的碳酸氢钠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不体现供货量,须提供发票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以招标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2至2024-11-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业绩证明材料及汇款凭证等资料)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及时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确认。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13 14:30 ,地点为石家庄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