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立医院三江院区超声设备采购电子化招标
项目概况
上饶市立医院三江院区超声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2024年12月1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FCG-2024-023
项目名称:上饶市立医院三江院区超声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56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4F001259051 便携式彩超 1 批 13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饶购2024F001205984 上饶市立医院肌骨超声诊断仪 1 台 6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饶购2024F001199486 上饶市立医院冠状动脉血管内超声 1 台 13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注: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文件,以上资格要求(1)-(5)项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0:00 至 2024年11月28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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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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