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项目招标
招标人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概况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 年 12 月 5 日 上 午 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QF2024030
2.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预算金额:一标段:450000元。二标段:350000元。
6.采购范围: 一标段: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另附。二标段:采购显示屏、办公家具、标识牌等。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
7.工期:一标段:20日历天;二标段:10日历天。
8.质量标准及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2、(1)一标段: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2)二标段: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并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书。供应商应对其做出的资格信用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不实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经调查核实后,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承诺书)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招标发出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
2.潜在供应商请于 2024 年11月25日至 2024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的每日8:00-12:00与14:30-17:30到中乾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报名提供材料:一标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司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加盖公章。二标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5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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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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