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灌阳(湘桂界)至湖南通道(湘桂界)公路湖南通道经资至全州段一期工程融资+工程总承包№3合同段经理部钢护筒物资招标
招标编号:ZJJZ-QTXM-GHTCG-2024-0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灌阳(湘桂界)至湖南通道(湘桂界)公路湖南通道经资至全州段一期工程融资+工程总承包№3合同段招标人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灌阳(湘桂界)至湖南通道(湘桂界)公路湖南通道经资至全州段一期工程融资+工程总承包№3合同段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业主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护筒(物资名称)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灌阳(湘桂界)至湖南通道(湘桂界)公路湖南通道经资源至全州段一期工程项目(简称“全通路”)起点位于桂林市全州县凤凰镇三里村附近,设置凤凰北枢纽互通式立交与G72泉南高速全州至兴安段及G76厦蓉高速灌阳至凤凰段相接,整体自东向西,经全州县咸水镇,资源县中峰镇、车田乡、两水乡、河口乡,龙胜县江底乡、马堤乡,终点位于龙胜县马堤乡北侧,设置马堤枢纽互通式立交与龙胜至峒中口岸公路(龙胜芙蓉至县城段)相接。
本标段起止里程K29+000~K37+579,路线全长9.2公里,其中主要有路基挖方111万方,路基填方29万方,涵洞11道,大桥2座,特大桥2座,长隧道2座,枢纽互通一处(互通匝道桥8座、连线桥1座),桥隧比83.4%;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2.2招标范围:钢护筒(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基本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建筑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6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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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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