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服务咨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五家渠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服务咨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对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业能化公司”)芳烃装置、
甲醇生产装置、BDO 生产装置、罐区及装卸站等区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服务咨询(LDAR)
工作,预估检测点20000个(每季度)。
拟对新疆国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业新材料公司”)4万吨/年聚甲醛装置及配套设施开展2025年泄漏检测与修复服务咨询
(LDAR) 工作,预估检测点6000个(每季度)。
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费用据实结算。具
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服务咨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服务咨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
2023 年财务报告或提供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1年的自公司
成立之日算起);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完税凭证
和社保缴纳凭证);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 cn) 上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最终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
查询结果为准);
5.近三年受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认证证书包括HJ 733-2014内容;
10.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3日10时00分到2024年11月29日1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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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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