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主楼部分区域基建改造设计服务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37.5万元。
3.项目概述:招标人将科技部退场后留作自用的主楼一、二层及小餐厅改造为办公用房、服务用房、档案室、押品权证保管独立库房、职工之家等,改造面积共计2194.5平米。主要改造区域情况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总改造区域建筑面积
平方米
2194.5
1.1
改造后档案室
平方米
225.7
其中:需加固面积
平方米
202.9
1.2
改造后押品权证保管独立库房
平方米
8.6
1.3
改造后职工之家
平方米
240.2
1.4
改造后其他办公及服务用房
平方米
1720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标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响应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招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4)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1)项目主设计师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职称(项目主设计师所在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12)投标人承诺可协助完成工程设计图纸批复(消防、安防等)的相关手续及流程(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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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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