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聊城祥光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恢复至停工时状态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聊城市阳谷县城东北约6.5km处
建设规模:2×660MW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湿冷热电联产机组
2.2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招标文件价格(元)
01
A标段:1#机组、#2机组及公用系统恢复至停工时状态工程
本次招标范围为在原停工状态的基础上进行恢复至停工时状态施工,因停工所造成的(所有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清理、拆除、返工、修缮、加固、验收、检测、原有剩余材料利用、原遗留临建设施利用等工作均属于本次合同范围的内容;详细工作范围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一:合同范围划分】。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完成
1000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7)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采购人承包商“黑名单”库。
3.2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18个月内(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主体施工单位承担过不少于1台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主体建筑工程,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项目经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曾担任6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主体建筑工程并已经投入运行的项目经理正职,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未显示项目经理姓名的,补充任命(任职)文件或项目经理签署的报告或带有项目经理姓名的备案截图;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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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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