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小值班楼修缮处理项目第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小值班楼修缮处理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小值班楼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青溪镇大瑞坑村。厂区小值班楼1996年5月建成,为框架建筑独立基础,楼高三层,总建筑面积282平方米,其中一楼共设三个房间,二楼共设二个客间房一个客厅,三楼仅设二个房间及一个天台。厂区小值班楼使用年限较长,目前屋顶和屋面防水层老化严重,窗户胶条老化,楼宇多处渗水污迹;墙面破损泛黄发霉且鼓包脱灰严重;石膏板吊顶天花变形严重,且局部脱落;房间卫生间和楼道灯光昏暗,照度不足;卫生间地面墙面防水老化,设施陈旧;房间空调使用年限长达十几年,大部分故障,已无维修价值,部分床和床垫破损有霉迹,影响正常使用。本着简洁明亮大气且实用舒适的原则,在原基础进行简单的修缮处理,通过值班楼宿舍条件的改善,为厂区值班员工提供一个较为舒适的居住环境。
2.2施工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青溪镇大水坑村青电厂房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7.56万元。
2.5招标范围:对厂区小值班楼进行修缮处理,对该区域墙面、吊顶和卫生间进行翻新,以及楼面防水处理和更换电器设备设施等,具体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方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安全资质、行业资质):
3.2.1行业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2.2安全资质:/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2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类似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项目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1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提供2024年6月至8月在投标单位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评审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评审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评审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评审。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3.4.1.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1.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完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3.4.1.4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计划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在本招标发布之日起,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列入以上名单企业,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原则上须提供以上其中一家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4.2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水电分公司和招标人供应商黑/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3.4.3投标人近两年内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名单。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须提供《不转包、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不转包承诺书》和《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5.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拟定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清单明细,并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单独报价。
3.5.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在投标函上签字确认,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2024年11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日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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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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