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北京电力有限公司日照基地838MW(5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地勘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
业主: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详见各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期限
信息服务费(元)
D17-02日照基地838MW(5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地勘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日照基地838MW(5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地勘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基本资格要求
专项资格要求
D17-02日照基地838MW(5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地勘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须包含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查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签证的近三年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
书)。
(3)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近3年内至少2个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岩土类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01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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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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