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治安反恐防范系统设备优化项目招标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平圩发电治安反恐防范系统设备优化项目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本项目更换、新增治安区域摄像机,新摄像机具有音视频联动安防系统监控功能,满足治安监控联动要求。部署AI视频分析平台、AR智慧巡检管理平台,使治安反恐防范系统数据实现多种场景信息共享,通过AI视频智能分析判断,满足治安反恐应用需求。
二、工期要求
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主要设备供货,由招标人进行验收。
2、中标人在施工前,必须会同招标人有关人员一起,对治安反恐防范系统设备的位置以及敷设线路的具体走向进行确定,并绘制出详细的施工图。
3、施工人员进入厂区施工前,必须按照平圩发电公司要求进行入厂培训及安全培训。
4、工期为30天完成。
5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平圩发电治安反恐防范系统设备优化项目
1、本标段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完成至少2个AI视频智慧系统项目的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及首页、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主要参数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页及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验收报告、结算证明等任意之一均可;若不提供有效完工证明材料将导致否决投标)
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的货物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供的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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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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