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电气与新能源学院智能中压馈线自动化子系统
4.采购方式:招标
5.预算金额:1040300.00元
6.最高限价:670000.00元
7.采购需求:智能中压馈线自动化子系统用于实现对新型智慧配电系统中低压协同、软硬件协同、能源管理与自动化协同的整体全面的应用技术技能的掌握。其中包括:能效管理软件、电力监控软件、三台环网柜、开放自动化学习平台、智慧物联配电学习平台、光储直柔系统、自用配电箱、机架及服务器等工作。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智能中压馈线自动化子系统全部产品的安装部署。(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国产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进口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所交货物应为全新、未拆封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含配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制造。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取得该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若同一品牌制造商和针对本项目取得授权书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均按投标无效处理;若同一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均按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上传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该制造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00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02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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