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无线网络升级改造项目招标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无线网络升级改造项目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建设规模:通过本次项目建设,引入Wi-Fi6+AI技术,实现办公大楼内部的全面无线覆盖,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区域,提供高速、稳定的无线网络服务,满足员工日常办公和访客临时使用的需求。确保网络安全,防止非法设备接入、数据泄露和其他安全威胁。
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工作。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2.2招标方式:招标
2.3合同签订事宜:
招标结束后,合同由各电站对应的项目公司或管理单位与中标人分别签订。
2.4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信息服务费(元)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无线网络升级改造项目
本项目包括:公司本部大楼无线网络升级改造所需的硬件、软件及配套产品的采购供货,主要包括采购1套上网行为管理平台、1套无线网络管理平台、136台吸顶AP及30台面板AP,对设备安装调试,附属设备:配套通讯线缆、安装辅材。
构成本项目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本项目的运行是必需的也包括在供货范围及
工作内容之内。质保期1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无线网络升级改造项目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信息系统的安全集成一级或安全运维一级及以上的服务资质或者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三级或安全运维三级及以上的服务资质或者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个及以上无线网络通信项目供货业绩(单个合同必须具有部署50个AP及以上的算有效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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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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