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水利救灾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1640000.00元
最高限价:164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洪购2024B0012629352024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项164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无在建承诺及本单位为其缴纳2024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4.其他说明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转包。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08:00至2024年12月20日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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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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