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承钢黑山矿业有限公司建设移动破碎站移设项目配电柜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承钢黑山矿业有限公司建设移动破碎站移设项目招标人为承德承钢黑山矿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配电柜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承德承钢黑山矿业有限公司建设移动破碎站移设项目配电柜采购;2.2采购设备的名称:配电柜;2.3招标范围:配电柜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2.5交货地点:Ⅱ号采场移动破碎干选系统移设项目指定现场;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2.7资金来源:自筹。
2.2招标范围:配电柜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1-2023年度,公司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可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满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不做要求)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首页、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份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成套配电柜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果合同内容无法体现相应参数,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7至2024-12-03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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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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