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EPC(含施工图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水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EPC(含施工图设计)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陵水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陵行审批〔2024〕3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招标人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19888.81万元,项目采用(是)装配式建造并具有了开展工程总承包(EPC)必要的基础资料,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陵水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EPC(含施工图设计)
2.1项目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为69.49亩,处理规模为建筑垃圾50万吨/年(含拆建垃圾45万吨/年、装修垃圾5万吨/年)。建筑占地为19542.46㎡,总建筑面积23304.64㎡,计容建筑面积39590.85㎡。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配套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
(2)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2)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深化设计、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必要的监测及后续服务。施工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及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政府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元):108329800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9月11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天)要求为260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2.7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设计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施工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招标项目)。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还包括构件生产实力)。
4.2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陵水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EPC(含施工图设计):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7日00时40分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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