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雪山景区社会治理服务购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ianHe(2024)-110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玉龙雪山景区社会治理服务购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1960000.00元,招标人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玉龙山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96.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玉龙雪山景区社会治理服务购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玉龙雪山景区社会治理服务购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2)若 供应商为事业法人,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3)若供应商为 其他组织,则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 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无财务报表及审计报 告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为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
业单位提供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2024年1月 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
(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
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提供 费款所属时期在2024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 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
地提供成立以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e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 失信名单),提供声明书(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3)供应商为采购项 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未预留,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人力资源保障主管部门核发的《人力资源许可证》或《劳务
派遣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2日17时30分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 元,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并加盖鲜章(未授权除外);3.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未授权 除外);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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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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