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句容市社会面视频监控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句容市社会面视频监控采购项目】,由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拟采购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句容市社会面视频监控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和服务。
1.2招标内容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句容市社会面视频监控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防雷器、防火墙、运维堡垒机和运维服务等。本项目招标预估金额为467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342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服务部分125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本次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1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句容市社会面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
1.3供货地点:句容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4供货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
1.5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3年。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67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设备部分最高限价为342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125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任意一项投标报价(不含税)高于对应部分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同时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函。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记录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公司或企业(国有控股除外)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含县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或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投标人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今(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与本项目类似的视频监控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450万元。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包含合同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等信息)、销售或服务内容页】、对方联系人名单,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框架合同和订单或发票必须对应,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2.3.3投标产品所涉及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力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04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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