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储蓄国债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招标
(招标编号:HBHJ2411-02-257)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银_行储蓄国债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河北银_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银_行储蓄国债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实施期限:自项目启动开始系统部署、上线时间不超过13个月。招标范围
:储蓄国债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储蓄国债(电子式)和储蓄国债(凭证式)原 系统数据迁移及相关系统对接及配套改造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北银_行储蓄国债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北银_行储蓄国债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 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记录为
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1.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_行各级行及使用需 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1)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3)关联企业情况表;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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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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