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厂房屋顶检测及加固设计服务招标
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厂房屋顶检测及加固设计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厂房屋顶检测及加固设计服务招标人为鞍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厂房屋顶检测及加固设计服务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联合体资质要求:设计资质(2)联合体资质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3)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4)非联合体资质要求:设计资质(5)非联合体资质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6)非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18.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以来,投标方应满足以下业绩:至少完成过1项及以上同类加固设计业绩和1项及以上同类检测业绩,提供相关合同的扫描件(关键页)。
联合体投标的,可分别提供相应业绩。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企业资质:(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8万元;(2)投标方可以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若独立投标需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可各自满足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参加数量小于等于2家。
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主办人及各成员资质、业绩、分工、承担责任等,并指明牵头单位,同时约定各自承担本项目的合同金额比例。
(3)投标方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4)设计资质:投标单位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资质延期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检测资质:具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简称“CMA”并提供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且在有效期内(资质延期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和【地基基础】专项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资质延期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任职要求:投标方执行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其余项目组成员至少一人具有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团队成员总人数不低于5人。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05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