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医院急诊楼电梯维保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人民医院急诊楼电梯维保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人民医院总诊楼电梯维保项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求书。
本项县不接受国外投标人参与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人民医院急诊楼电梯维保项日服务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人民医院急诊楼电梯维保项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方要求: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发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银行山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维修类,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电梯维修类B级及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电梯维修类B级及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加着公章的法定代表入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成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套)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24-12-1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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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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