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学院治安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治安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现场运维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二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拒绝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4)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投标人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平台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21年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9)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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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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