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计算机类设备报废回购统一集中招标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的委托,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计算机类设备报废回购统一集中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计算机类设备报废回购统一集中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按照制度要求和信息安全规范,将内蒙古自治区全辖区报废设备进行回购、处置,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3、项目地点: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全辖区内一、二级分行;
4、预算金额:157.52万元(三年);
5、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日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提供承诺函);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③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④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纳入我行《中国工商银行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内;(提供承诺函,禁入名单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XX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为保证集采项目的公开公平,不允许行内员工直系亲属参与我行集中采购活动
8、专用条款:
(1)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与原件信息一致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除承诺外还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除承诺外还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
(4)供应商的服务体系需涵盖内蒙古工行一、二级分行所在区域(提供承诺);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5日下午17:00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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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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