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桦甸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光伏发电项目土建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桦甸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已由我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并总承包施工,我公司现对拟定分包的工程进行招标。具体情况明确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桦甸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光伏发电项目土建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
2.3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及工程量:涉及发电设备基础工程(混凝土641.32m3,钢筋102.18t)、升压变电站工程(土方开挖1100.50m3,混凝土783.93m3)、房屋建筑工程(生活楼243.62m2,辅助生产楼75.24m2),交通工程(新建场内检修道路0.2km,改扩建场内道路1.8km)等其他土建施工内容。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要求、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以下规范要求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5)
2.5工期要求: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09月30日竣工284日历天。
2.6分包方式:劳务分包
2.7施工现场条件:乙方自行解决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承担施工生产及生活中的水费、电费。
2.8招标控制价:3035358.95元
3.投标人资格及信誉及信誉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等相应资质,资质证照齐全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出现在股份公司、建设单位、集团公司《不合格队伍名录》中的单位或自然人参与报名,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分包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分包商。
3.3本次招标优先录用中铁系统内A、B级分包企业的单位。在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施工的队伍,信用评价良好、有施工能力的分包企业优先考虑。
3.4投标人近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无农民工投诉。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220244年年1111月月2299日
1155时时0000分至分至20220244年年1212月月0044日日1155时时0000分(北京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办理)(登录后查看)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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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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