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南港二线口岸信息化项目设备采购及软件集成
预算金额:3,589,000
序号
标包名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第一包¥3,589,000.00¥3,589,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个月;工期要求: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定制软件开发并确认设备及成品软件规格数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并同步完成设备及成品软件到货,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经采购人和用户方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29至2024-12-05,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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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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