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滨海环能厂内1.4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能滨海环能厂内1.4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人为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概况及范围:本次招标标的为浙能滨海环能厂内1.4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含光伏组件、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电厂内新增停车棚等)设计、安装总承包,光伏直流侧安装总容量为1.36821MWp,设计寿命25年,采用“全额上网”的形式。范围为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工程监理、设备监造、土地租赁费(不含建设期土地租金)、已经取得的前期报告)】外的其他所有工作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电源和水源的接入,开工相关手续办理,屋面承载计算校核及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达标投产、并网手续办理及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自试运行期结束之日起1年)的服务,项目上限价49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柯桥区;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实施能力。
3.2本次招标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施工资质:必须符合以下(1)至(3)项任一条件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机电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详见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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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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