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所溶出取样收集系统和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D2024A19
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无
3、项目名称:咸宁市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所溶出取样收集系统和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7万元
6、最高限价:27万元
7、采购需求:采购溶出取样收集系统和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1月29日至 2024年12月 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
3、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9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宁市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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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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