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医学影像数字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洛阳、郑州两院区影像中心PACS医疗影像系统及其配套的硬件设备(交换机、服务器、存储产品)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70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调试且满足项目建设需求要求。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即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如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无在施项目(提供承诺文件),且提供近期出具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2024年1月以来至少三个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免社保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三项查询结果,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每项的查询主体均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时间】
3.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主体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时间),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即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发布之日或以后;或提供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且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文件);
3.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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