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枢纽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石英矿石物流运输(阿克陶-伊犁巩留)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枢纽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石英矿石物流运输(阿克陶-伊犁巩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580万元,招标人为喀什枢纽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计每月运输约6万吨石英石矿(矿石产品),具体以实际运输量为准。运输距离冬季(10月-3月)1700公里左右,夏季(4月-9月)1300公里左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夏季(4月-9月)运价176元/吨;冬季(10月-3月)运价229元/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喀什枢纽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石英矿石物流运输(阿克陶-伊犁巩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喀什枢纽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石英矿石物流运输(阿克陶-伊犁巩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电子营业执照
(需加盖公章)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2)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参与投标的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4)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新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近六个月税收证明;
(6)投标单位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
(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9)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各投标人应注意以下事项①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近六个月税收证明”,若投标人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申报成功网页截图(投标人可自主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结果查询)。②税务局代收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可作为本项目的完税证明(“税种”不可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个;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放入至投标文件正本中);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应当具备本项目要求具备的相应资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10时00分到2024年12月17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售价: 10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11时00分。
七、其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提供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单位则无法购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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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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