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巩义电厂引热入郑市区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新龙路供热管网工程顶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巩义电厂引热入郑市区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新龙路供热管网工程顶管项目,招标人为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大唐巩义电厂引热入郑市区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新龙路供热管网工程顶管项目;
2.招标编号:24-G
3.招标范围:大唐巩义电厂引热入郑市区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新龙路供热管网工程过路顶管施工,新龙路供热管网工程涉及的穿越河道、现状道路等顶管施工;
4.要求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发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2023年1月份以来正常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交纳的社会保险统筹;(投标单位中标后,其建造师证书交由招标人保管至工程结束);
4.业绩要求:
①投标单位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各类管道工程顶管(砼套管管径≥DN2200)施工业绩1份(提供施工合同及对应付款发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体现管径或由发包单位出具针对该合同管径证明并加盖公章);
②拟派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各类管道工程顶管(砼套管管径≥DN2200)施工业绩至少一份(提供施工合同及对应付款发票,施工合同须体现拟派项目经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体现管径或由发包单位出具针对该合同管径证明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单位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允许重复。
5.其他要求:
①授权委托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由投标单位正常缴纳社保,需提供自2023年1月份以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交纳的社会保险统筹;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或截图,打印页或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④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者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他企业的资质及名义获取文件和投标的或利用各种手段伪造证明材料,在文件获取及投标过程中获取不正常利益的;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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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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