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查干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中央竖井采掘工程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伦贝尔查干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中央竖井采掘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呼伦贝尔查干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查干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中央竖井采掘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查干矿业有限公司。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包括采矿工程、井巷掘进工程、支护工程、安装工程,爆破作业管理及中央竖井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压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其他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公安部门备案的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四级及以上,许可范围包含设计施工)
③具有分别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关于防范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应急字〔2023〕57号)、《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矿安〔2023〕6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 53-2015)中有关人员及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要求,以及《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呼安委办字〔2024〕42号)中相关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针对本项目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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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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