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年烟用添加剂(香精香料)第二批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年烟用添加剂(香精香料)第二批采购项目(三次),招标人为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年烟用添加剂(香精香料)第二批采购项目(三次)的国内招标工作,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年烟用添加剂(香精香料)第二批采购项目(三次)。
2.2项目编号:HCZ
2.3招标范围:
①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年烟用添加剂(香精香料)第二批采购项目(三次),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②建立、补充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烟用材料产品研发供应商库-烟用添加剂(香精香料类)。
2.4交货期:按照约定或采购订单确定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2.5交货地点: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6质保期: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一年。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每年度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供应商评价,若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2.8标段划分:
2.8.1本项目划分为26个标段,三次招标的标段为2个,具体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9
功能型香精K0036
21
烟草提取物XXM8-66
2.8.2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形外,投标人可就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2.8.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标段分别进行评审。
2.8.4允许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中标。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三次招标预估金额约为:135.52万元/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4)投标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生效的与投标人有关的法律判决书、裁定书,如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员工存在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犯罪记录或行贿行为记录,不予通过评审)。
3.3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该产品使用期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提供承诺函(原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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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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