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云红河集团2024年云烟软珍品等核心品规消费市场研究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红云红河集团2024年云烟(软珍品)等核心品规消费市场研究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集团2024年云烟(软珍品)等核心品规消费市场研究项目
2.2项目编号:0724
2.3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和标准,提供调研、访谈、数据整理分析、调研结果咨询等服务。其中,国内调研城市不少于5个(调研城市根据甲方实际需求确定),每个城市样本数不少于500个,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提交服务成果。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招标规模:预计48万元(不含增值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材料。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后,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后,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3其他要求:
(1)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2)提供符合要求的《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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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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