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板块3号线、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电客车保洁委外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板块3号线、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电客车保洁委外服务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运分”)、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智慧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智运”)各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
3号线电客车保洁委外,共涵盖38列电客车。每列电客车6节编组,每节车包含两台空调机组,每台空调机组包含2个新风滤网及2个混合风滤网,每列车共有24个新风滤网及24个混合风滤网;
6号线一期、7号线及8号线一期电客车保洁委外,共涵盖100列电客车,其中6号线一期37列车,7号线40列车,8号线一期23列。每列电客车6节编组,每节车包含两台空调机组,每台空调机组包含2个新风滤网及2个混合风滤网,每列车共有24个新风滤网及24个混合风滤网。
2.3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板块3号线、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电客车保洁委外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
Ⅰ标段:
3号线电客车为38列,预计服务期限为2025年4月至2028年2月,共计34个月,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Ⅱ标段:
开荒保洁服务自招标人通知进场开始至达到运营的标准后结束。
6号线一期电客车为37列,预计服务期限为2025年11月至2028年2月,共计27个月,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Ⅲ标段:
开荒保洁服务自招标人通知进场开始至达到运营的标准后结束。
7号线电客车为40列,预计服务期限为2025年6月至2028年2月,共计32个月,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Ⅳ标段:
开荒保洁服务自招标人通知进场开始至达到运营的标准后结束。
8号线一期电客车为23列,预计服务期限为2025年2月至2028年2月,共计36个月,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标段划分:4个标段。
Ⅰ标段:3号线电客车保洁委外;
Ⅱ标段:6号线一期电客车保洁委外;
Ⅲ标段:7号线电客车保洁委外;
Ⅳ标段:8号线一期电客车保洁委外;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4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上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4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在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9:00至2024年12月18日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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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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