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招标
招标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ZB-2024-1201;
2.项目名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3.招标方式:招标;
4.招标范围:
HYZB-2024-1201-01、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第一标段、长春地区、选择定点服务商1家为招标人提供车辆维修、保养等服务。(详见文件采购需求)1946780元
HYZB-2024-1201-02、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标段、长春地区、选择定点服务商1家为招标人提供业务车辆维修、保养等服务。(详见文件采购需求)870945元
HYZB-2024-1201-03、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第三标段、农安地区、选择定点服务商1家为招标人提供业务车辆维修、保养等服务。(详见文件采购需求)279950元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7.本项目不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预算金额为清单总价之和,具体以实际发生清单单项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响应人须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三类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响应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6)响应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7) 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8)响应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6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至邮箱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三类及以上资质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2售价:每标段300.00元,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截止(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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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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