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黄材镇炭河村道路亮化工程招标
招标人: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黄材镇炭河村村民委员会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黄材镇炭河村村民委员会 对宁乡市黄材镇炭河村道路亮化工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段名称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宁乡市黄材镇炭河村道路亮化工程项目
采购标段预算(招标控制价):775272.40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五证合一”仍须按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②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具体是指: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
③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签字盖章不得使用电子公章、电子签名章。
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2月02日起至2024年12月06日,每日上午9时到12时,下午2时到5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份40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3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12月02日17:00至2024年12月06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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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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