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机房硬件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机房硬件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南昌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
JXDY2024-FW-F0116-2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机房硬件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1 项 100000.00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9点00分至12点00分, 下午14点00分至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昌市。
3.方式:现场或线上
(1)采用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采用线上获取磋商文件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项目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
(3)磋商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必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时备注采购编号,以个人名义转账时需再备注供应商名称)。
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磋商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南昌市,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采购活动,签到时间以提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五、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4年12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昌市。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应于磋商时间之前递交,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招标-2025-2026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纸箱出售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2025-2026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纸箱出售项目 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2.1.1本次招标内容是2025-2026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纸箱出售相关业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招标人分拣现场的烟箱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收集、分类、整理、打包、装车、运输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1.2中标人根据招标人不同的作业模式提供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在招标人现场负责本项目服务内容。招标人作业模式分为两种:一是日常作业,每个工作日一班,中标人每班须提供至少9名工作人员;二是元春旺季作业,中标人每个工作日(24小时)须提供至少26名工作人员,分成两班,每班须提供至少13名工作人员。具体工作日、班次和工作时长以招标人现场分拣时间和实际工作需要为准(存在单班超8小时和节假日加班情形),招标人保留班次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最终中标人提供的工作人员数量以招标人分拣现场和纸箱仓库不积压纸箱,以及拟出售纸箱当日运离招标人纸箱仓库为准,但不得少于上述要求人数。
2.1.3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男60周岁和女5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劣迹,必须遵守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
2.1.4招标人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要求中标人工作人员加班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根据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安排人员加班,以保证招标人业务正常开展。因加班产生的相关加班费、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一切费用,中标人自行在本项目报价时充分考虑,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2.1.5招标人不提供中标人作业人员日常工作所需的工作服、工具、托盘、扎带、工作餐等,相关用品、工作服、工具、托盘、耗材、工作餐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2.1.6中标人须单独提供独立单体使用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仓库,专供招标人暂存纸箱使用,仓库位置至本项目服务地点车辆行驶里程不得超过10公里,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2.1.7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招标人指定卷烟工业企业回收烟箱的装车服务,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2.1.8中标人必须具有每天清运待售包装烟箱的能力(待售烟箱必须当日全部运离招标人纸箱仓库),必须及时清理分拣产生的包装烟箱,不得在招标人分拣现场、库区积压。如遇极端恶劣天气(暴雨、暴雪、路面结冰等),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可以视情况延迟1至2天提货出库。中标人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及时全部清运或招标人库区累计达到10000只待售包装箱未清运,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置积压的烟箱。中标人累计出现2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按要求提货出库或招标人库区累计达到15000只待售包装箱未清运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1.9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招标人现场进行现场管理。
2.2服务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647号。
2.3出售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出售数量:预计在出售期限内产生可出售卷烟包装箱约320万只,年度约160万只/年,根据行业政策调整或卷烟销售情况,此数量可能发生变化,招标人不对可出售卷烟包装箱数量进行承诺,最终可出售包装箱数量以招标人实际生产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1个标段。
2.6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前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投标人承诺:如若中标,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自有仓库房屋产权证明原件或已签订的仓库租赁协议原件【含中标人向仓库产权人支付不少于半年租金的转账凭证原件和仓库产权(使用权)证明材料,租金必须是从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方式不予认可】,仓库租赁期至少包含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仓库要求在盐城烟草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47号)附近(行车距离不得超过10公里),单体使用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独立仓库专供招标人暂存纸箱使用。招标人在5个日历天内核实确认后,与中标人签订纸箱出售合同(若中标人未履行承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日历天内无法提供自有仓库房屋产权证明原件或已签订的仓库租赁协议原件等证明材料,或招标人核实仓库不符合要求的,则招标人有权取消第一候选人中标资格,并直接与中标第二或第三候选人签署合同,第一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人必须保证收购的卷烟包装箱合法利用,不得用于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并提供专项书面承诺书。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投标人需提供通过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的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对供应商在参加烟草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依据制度规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②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③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可以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④在相关案件查办时,供应商应配合监委提供证据、作证,如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况,我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措施。⑤签订采购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洁合同,约定双方廉洁方面的权利义务及相应责任。
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视为完全知晓且理解以上告知内容。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负面清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最高价法)。
5.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收取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本票、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账号完全一致。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本票、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本项目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并以银行转账形式汇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于合同服务期限满后且无违约行为退还(无息),中标人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11月 27 日至2024年 12月 4 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息)到盐城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6.2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售后不退)。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18日9点00分。
开标时间:2024年 12月 18日9点00分。
地点: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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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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