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镜湖花园业主委员会关于镜湖花园电梯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镜湖花园业主委员会
受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镜湖花园业主委员会委托,为其拟采购镜湖花园电梯改造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CJ2024-S-G-243号
2、采购项目名称:镜湖花园电梯改造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玖拾叁万元整(¥930000.00)
4、采购需求:镜湖花园小区,6台电梯更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签订,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合格投标单位的条件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单位的特定条件
1、投标单位须为电梯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
2、若投标单位为所投电梯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若投标单位为所投电梯授权经销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具备 A2 级或以上,同时提供电梯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日未满三年的。
(二)投标报名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满足资格要求(包括一般资格要求及特殊资格要求)的声明函;
4、投标单位须为电梯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如为授权经销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5、投标单位为厂家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证明资料;
6、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具备 A2级或以上证明资料,同时提供电梯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子项目含电引驱动乘客电梯】证明资料。
注:1、生产企业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以上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投标;
3、递交材料时间:自招标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2月4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递交材料地点:苏州市。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2月4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2月18日9: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
4、接收人:苏州市
五、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
六、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投标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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